公墓销售

一,本陵园依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,大力提倡移风易俗,文明扫墓,严禁在园内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
二,购墓时需携带:购墓人身份证,故者火化证复印件存放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。

三,墓位选定后交定金者(定金500元)限七日内交齐全款,逾期不交,陵园将不予保留原选定墓位号,属自行放弃,并不退定金,七日内要求退定金者,不扣手续费。

四,墓位款交齐后,如客户在墓位施工前要求退墓,则按全款的50%扣除手续费。

五,如墓位已建好,客户要求退墓位本陵园将按墓位价的80%扣除手续费

六,青白石墓碑,碑文刻红漆字每字6元,补刻碑文每字10元。

花岗岩墓碑,碑文刻红漆字每字6元,补刻碑文每字15元。

贴金箔字每字25元,补字每字30元。如须特殊的墓穴穴形,费用另收。

七,墓位款交齐后,客户想订立下葬日期,必须亲自到陵园办理,其他方式联系无效。

八,凡客户自行安放的(属墓位配套设施外的)各种物品陵园不负责看护,如有损坏、丢失陵园概不负责。

九,如客户须将碑文翻新,本陵园免费提供红色油漆和笔。